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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違規添加罰太輕/衛生署擬修法重罰 消基會籲仿日設課徵金

發表於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電子報
   記者:洪素卿、楊久瑩、項程鎮、楊雅民、顏若瑾、范正祥、陳炳宏
   日期:100年05月26日
 
   

 

 

 

黑心起雲劑事件持續滾雪球,下游廠商一家一家冒出來,專家擔憂香料等食品添加物也受害,更質疑是否有類似金童的DEHP販售公司供貨給其他食品原料商。衛生署表示,除擴大檢驗性質與起雲劑相關的食品添加物外,也不排除修法加重罰則。

擴大檢驗食品添加物

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昨呼籲,政府應立即將「課徵金制度」概念立法,推動消費者保護基金,以確保消費者求償權益;至於監院則該介入調查,政府在過程中有無延宕告知的疏失。

黑心起雲劑事件爆發後,衛生署針對國內外共二十一家生產或進口起雲劑廠商一一清查,確認只有昱伸一家廠商有違法添加DEHP。

不過,不僅有食品科系教授跳出來表示,早年調製香料也有人使用DEHP,只檢驗起雲劑恐怕不夠。林口長庚臨床毒物科主任林杰樑更直指,黑心廠商可能不只一家,衛生署應該直接制訂食品殘留標準,方便隨時抽驗。

「業界都這樣做」 環署將追查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局長康照洲指出,過去確實有日本業者使用這種配方,但八十八年DEHP列為毒物管理後,據了解,目前已經沒有再用。衛生署會擴大檢驗其他食品添加劑,但重點不只是香料,而是包括其他類似起雲劑的添加物。

至於外傳昱伸香料負責人指稱「業界都這樣做」,是否真有其事?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組組長蔡淑貞表示,已採取跨部會合作,關於DEHP廠商的部分,環保署會去了解;環保署毒管處簡任技正陳淑玲表示,已全面追查三四四家運作DEHP廠商的產品流向。

針對外界質疑罰則太輕?蔡淑貞表示,蓄意將有毒的DEHP添加到起雲劑中,除了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四條規定,若致危害人體健康的話,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九十萬元以下罰金之外;是否可援用消費者保護法?甚至刑法?由檢察官依據事證、基於其專業選擇適用法律。但衛生署也不排除修改食品衛生管理法、加重罰則。

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建議,行政院及司法院應立即展開單位協調,仿效日本政府所謂的「課徵金制度」概念,追回業者的不法利益,同時成立消費者保護基金,消基會也將拜會立法院長王金平,就推動立法尋求立委支持。

蘇錦霞強調,食品衛生管理法中的保險指的是產品責任險,對消費者損害賠償雖有幫助,但業者並未因此吐出不法利得,保護基金成立目的在維護消費環境整體權益,以這次塑化劑事件為例,很多懷疑有問題的產品就可利用基金先行回收下架,如確定是業者的問題,則可以要求業者付錢給基金自行吸收虧損。

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和法務部次長陳守煌及部分藍綠立委都表示「樂觀其成」;民進黨立委黃偉哲指出,應收回相關業者不當得利,並將專款挹注健保或成立專款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