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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持續推動本市婦女大學成長課程,以鼓勵婦女永續學習,惠請 貴單位協助辦理招生宣導事宜,請 查照

發表於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發文日期:100年05月04日
   發文字號:北社區字第1000443112號
 
   

 

 

 

主旨:
為持續推動本市婦女大學成長課程,以鼓勵婦女永續學習,惠請    貴單位協助辦理招生宣導事宜,請    查照。

說明:
一、檢送本市婦女大學招生文宣單張一式,惠請    貴單位協助張貼公告及宣導。
二、婦女大學招生對象為設籍本市滿18歲至58歲以下之婦女,每人限上1班,名額有限,額滿為止。
三、另有關婦女大學詳細課程表,請上本市社會局局網:http://www.sw.ntpc.gov.tw// 查詢或可向本市行政大樓聯合服務中心、各區公所及各承辦單位等索取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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