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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藥局注意事項

   資料來源:台北市藥師公會社區藥局委員會_100年4月電子簡刊藥訊
   作者:王啟陽督導 / 潘美貝主委
   日期:
 
   

 

 

 

1、社區藥局會員請注意管制藥品若“非法使用“時就會便成是毒品,會以毒品管制條例處理。最近已有便衣刑警喬裝一般民眾來藥局購買管制藥品,請各位藥師堅守執業道德,並多加注意,勿觸法網。

2、社區藥局會員請注意 請不要任意販售抗生素製劑,並請各位藥師仔細管理處方狀況及數量,以利配合稽查,免於受罰。(請參閱抗生素相關新聞)

3、社區藥局會員請注意 健保局將進行第6次藥品健保價調降訪價作業,請不要任意販售處方藥品,若民眾持處方箋自費購買時,請不要以低於目前健保價的價格出售。

4、社區藥局會員請注意 快確認您店內銷售的生理食鹽水液劑上的的標識,請注意若標籤上有 "本藥限由醫生使用",煩請各位藥師以處方藥品管理,不得陳列於架上由民眾自取,以免於稽查時受罰。

5、社區藥局會員請注意 近日,許多縣市進行藥局稽查,有藥局因於開放架上之陳列之藥品-外盒上標示"本藥須由醫生處方使用",而遭處罰;煩請各位藥師撥空檢查開放架上藥品,將本藥須由醫生處方使用之藥品收至櫃內或置於民眾無法直接取得之位置;只有成藥及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才可以陳列於開放架上

6、社區藥局會員請注意 店內由廠商所提供的商品DM請記得先收起來,勿讓民界隨意自行拿取;另外,所張貼的商品廣告,請確認是否有衛廣字號,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