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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物管理局說明有關賽諾菲安萬特香港有限公司回收12批Lasix 250mg/25ml注射液,國內並未輸入該公司所回收的藥品

發表於
   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
   記者:
   日期:100年04月11日
 
   

 

 

 

香港衛生署於 2011 年 4 月 7 日 發布回收訊息, 賽諾菲安萬特香港有限公司回收 12 批 Lasix 250mg/25ml 注射液(批號: 40N919 、 40N934 、 40N941 、 40B115 、 40B128 、 40B149 、 40U215 、 40U228 、 40U245 、 40C 311 、 40C 337 及 40C 369 ) ,回收原 因 為進行藥物穩定性測試時,於上述批號產品發現肉眼可見之微粒。

衛生署核准許可證為衛署藥輸字第 022840 號 "德國廠"來適泄注射液( LASIX 20MG SOLUTION FOR INJECTION ) ,核准適應症為「利尿、高血壓、急性肺水腫」,廠商為賽諾菲安萬特股份有限公司,經查國內未輸入本次香港回收之批號,請民眾放心。

為確保藥物安全與醫療效能,衛生署已建置藥物安全監測機制,即時監視國內、外藥物安全訊息,除設有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及藥物不良品通報中心之外,並對於藥物之安全性與療效亦隨時進行再評估,如醫療人員或病患疑似因使用(服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之發生,請立即通報衛生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 02-2396-0100 ,網站:http://adr.doh.gov.tw 。 如發現藥物不良品時,請立即通報衛生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品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品通報專線 02-2396-0100 ,網站:http://recall.doh.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