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公費流感藥劑 延下月底止

   資料來源:台灣新生報
   記者:蘇湘雲
   日期:100年02月18日
 
   

 

 

 

目前正值流感高峰期,衛生署疾病管制局預估,流感疫情將延續至三月下旬,始能獲得有效控制,疾管局昨(十七)日宣布,公費抗病毒藥劑擴大使用條件由原實施至二月底止,延長至三月三十一日截止。

公費藥劑使用對象維持不變,包括原本流感併發重症通報病例、H5N1流感調查病例、伴隨危險徵兆的類流感患者、具重大傷病或心肺血管疾病、肝、腎及糖尿病類流感患者、經醫師評估需及時用藥的孕婦、過度肥胖的類流感患者,以及經傳染病防治醫療網正、副指揮官認可的類流感群聚事件、幼童出現嗜睡、活動力下降症狀等。

擴大對象則包含類流感個案持續高燒兩天,或同住者有類流感症狀,皆可使用公費藥劑,經查過去三周擴大使用藥劑結果,已有約一萬八千位民眾受惠。

疾 管局副局長周志浩表示,抗病毒藥物適用範圍擴大,這段時間一定會提供足夠的公費抗病毒藥劑。疾管局也呼籲,民眾誤輕忽流感症狀,如出現呼吸短促、呼吸困 難、發紺、血痰或痰液變濃、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或高燒持續四十八小時等,這些都是流感危險徵兆,應儘速就醫及早治療。

疾管局同時籲請醫療院所醫師提高警覺,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已大幅增加適應症,醫師應及早給予需要患者使用,以減少重症及死亡。患者只要到八百八十個公費流感抗病毒藥物供應診所、醫院,經醫生判定為類流感患者,並符合公費用藥任一條件,即可用藥。

有關流感防治相關訊息,可參閱該局網頁http://www.cdc.gov.tw,或撥打民眾疫情通報及諮詢專線免付費專線一九二二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