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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事照護之天職

發表於
   資料來源:藥師週刊 第1705期
   作者:彭麗靜 藥師
 
   

 

 

 

經新北市衛生局認證為居家藥師已滿2年,共服務新店區個案有8位,其中一位病患同時去看四位醫師(泌尿科、胸腔科、心臟內科、神經內科),而每位醫師都開五種藥,但他們都不知道其他醫師開了何種藥,因此,病患所吃的20種藥是否有重複用藥、交互作用、治療禁忌等等問題存在?此時即是居家照護藥師發揮功能的時刻-到宅訪視評估個案用藥問題,給予專業的諮詢及安全用藥的指導。

通常第一次居家訪視個案時,我會整理並記錄藥袋或處方箋上的藥品,回家再上網利用行政院衛生署藥品交互作用資料庫、國家網路藥典、中西藥交互作用資訊網和MICROMEDEXR 1.0 (Healthcare Series)美國資料庫等做用藥的評估,再填寫「居家藥師服務訪視表」、「用藥記錄及用藥適當性評估表」、「藥師給予家屬或醫師的建議表」,然後再提供個案以下服務:
(一)用藥評估與諮詢。
(二)檢視藥物治療合理性,如︰有無明顯的藥物間交互作用。
(三)確認特殊飲食、保健食品與藥品間有無交互作用。
(四)確認藥品儲存狀況。
(五)確認藥袋資訊是否完整。
(六)確認服藥方式與順從性,並提供服藥安全指導。

藥師在社區傳統的專業角色是調劑處方,以及提供民眾自我照護所需的產品。但台灣的藥師法在民國95年3月經總統公告增修第15條的第八款專業職責:藥事照護相關業務。因此,藥師的專業職責從前述調劑功能,現增加一項直接照顧民眾藥物治療的專業功能。藥事照護就是:藥師負責地進行病情與用藥評估(assessment)、擬定與執行照顧計畫(care plan)、療效追蹤(follow-up evaluation),以確保病患藥物治療都符合適應症、有效、安全及配合度高,進而提升其生活品質。

好不容易盼到政府給予藥師既定政策─藥事照護之職責,又面對健保高就診或高藥品使用量的患者,正是藥師從居家照顧模式可貢獻之所在。因為藥師可運用充分時間來瞭解民眾,到宅提供藥師居家照護,以促使醫療資源有效應用,且使藥物治療能達到更好目標。也因為「藥事照護」這項業務對所有的藥師而言,是全新的業務項目,最後,希望藥師們須再接再厲,努力充實自己的專業,不要辜負全聯會所爭取的「高診次病患藥事照護」的培訓計畫,還有各地方公會與當地衛生局合作的「長期照顧之居家藥師服務」皆是優質的藥事照護,讓民眾的用藥更安全是藥師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