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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臺中縣「臺灣黛多芬國際貿易有限公司」販售之「白色透氣紙膠帶」醫療器材產品,未標示許可證字號涉違規一案,因該公司業於96年4月27日解散,為維護民眾消費安全及權益,惠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知悉並配合將前揭產品下架勿再陳列販售,請 查照

發表於
   發文機關:臺北縣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99年12月7日
   發文字號:北衛藥字第0990168005號
 
   

 

 

 

主旨:
有關臺中縣「臺灣黛多芬國際貿易有限公司」販售之「白色透氣紙膠帶」醫療器材產品,未標示許可證字號涉違規一案,因該公司業於96年4月27日解散,為維護民眾消費安全及權益,惠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知悉並配合將前揭產品下架勿再陳列販售,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中縣衛生局99年11月29日衛食藥字第0990704065號函(副本)辦理。
二、按藥事法第49條規定:「藥商不得買賣來源不明或無藥商許可執照之藥品或醫療器材。」,惠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砲實遵守藥事法等相關法規規定,以防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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