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行政院衛生署為辦理醫事人員至山地鄉開業補助案

發表於
   發文機關:臺北縣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99年05月06日
   發文字號:北衛醫字第0990058195號
 
   

 

 

 

主旨:
有關行政院衛生署為辦理醫事人員至山地鄉開業補助案,由本局受理審核94年11月9日至99年7月31日止至臺北縣烏來鄉開業之醫事人員案件,請轉知所屬會員知悉,並請符合「行政院衛生署補助醫事人員至山地鄉開業要點」之人員於99年8月31日前檢具申請文件送由本局核轉行政院衛生署辦理,請  查昌。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衛生署99年4月26日衛署照字第0992861110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行政院衛生署補助醫事人員至山地鄉開業要點」、申請書及切結書各1份(請至行政院衛生署網站http://www.doh.gov.tw之新聞公告/衛生署公告/98衛生署公告下載電子檔)。

相關公文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