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在美違法銷售藥物 歐洲大藥廠付鉅款和解

發表於
   資料來源:AFP
   記者:何世煌
   日期:99年04月28日
 
   

 

 

 

美國官員今天表示,歐洲製藥公司阿斯特捷利康(AstraZeneca)遭到指控,非法銷售精神病藥物思樂康(Seroquel)用在未經核准的用途上。他們同意支付5億2000萬美元罰金進行和解。

美國司法部表示,因為非法銷售思樂康,進行所謂核准標示以外用法(off-label use),這家英國與瑞典合資公司在美國的分公司同意支付這筆罰款。

美國當局聲稱,阿斯特捷利康公司非法銷售思樂康,用在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ood and DrugAdministration)沒有核准的用途上,例如治療攻擊性行為、阿茲海默症、情緒管理、焦慮、注意力不足過動症、躁鬱症治療、失智症、憂鬱症、情緒失調、創傷後壓力疾病及失眠。

這家製藥集團藉此獲取政府健保給付,官員表示,這屬於詐欺行為。

根據和解條件,美國聯邦政府將獲得約3億100萬美元和解金,其他州政府的健保機關共可獲得2億1800萬美元。

賓州東區檢察官李威(Michael Levy)說:「在法律上,民眾有權知道製藥公司是否只以FDA批准的用法行銷藥品,也有權知道醫師的判斷沒有在製藥公司尋求提升獲利下提供的錯誤資訊影響。」

該公司內部人員根據美國法律舉發之後,當局展開調查。這起訴訟案的舉發人是威塔(James Wetta),他可以從聯邦政府收到的民事賠償中分得4500多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