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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推動修正健保法第49條藥費獨立總額納強制規定

發表於
   資料來源:藥師週刊  第1666期
 
   

 

 

 

↑全聯會召開常務會議,將籌組設藥費獨立總額及合理調劑量推動小組。

為配合二代健保實施,衛生署擬修訂全民健康保險法,全聯會理事長連瑞猛於4月8日召開第10屆第28次常務會,會中決議將順應此時機,推動健保法第49條有關藥費獨立總額,修訂為強制規定,全聯會將籌組設藥費獨立總額及合理調劑量之推動小組,以利修法完成,由常務理事林振順擔任召集人。

有關衛生署及黃淑英等27位立委連署提案修正增加藥師法第19條第2款規定藥物容器及包裝必須標示「作用或適應症」,全聯會質疑若無其他相關規定配套,一旦民眾依標示詢問藥師,如藥師答覆恐涉及侵犯醫師業務而違反醫師法第28條規定刑責,若不答覆,恐致民眾懷疑藥師專業不足或不願提供諮詢服務。會中決議:藥師法第19條需加註「民眾因就前項第二款規定之內容提出詢問者,藥師得提供諮詢予民眾」。

繼97年3月9日全聯會首次舉辦大型的「安全用藥、健康台灣嘉年華會」,台北現場至少湧入5萬人次;98年1月11日再次於台南舉辦也湧入數萬人,破台南歷次活動紀錄。

全聯會30週年,計畫與2300萬民眾互動,讓藥師走出調劑室,擁抱民眾,獲得民眾的肯定與信賴。

全聯會籌備30週年系列活動
全聯會於常務會中決議,今年全聯會滿30週年,將以「藥師有愛」在5月至7月進行三大主軸宣導,包括「藥物回收『手』護台灣」、「全家有愛 愛心網計畫」、「論壇&『手』護台灣慈善晚會」等一系列宣導,讓2300萬民眾感受藥師的專業,藉由互動,瞭解藥師「手」護健康的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