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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有關宏春國際行銷股份有限公司之「“宏睿”非動力式治療 床墊(未滅菌)」(衛部醫器製壹登字第008716號)產品,經 判定非屬醫療器材一案,請貴會惠予轉知所屬會員儘速將前愿 述產品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6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130840244號
 
 

 

  主旨:有關宏春國際行銷股份有限公司之「“宏睿”非動力式治療 床墊(未滅菌)」(衛部醫器製壹登字第008716號)產品,經 判定非屬醫療器材一案,請貴會惠予轉知所屬會員儘速將前愿 述產品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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