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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有關瑞士商愛爾康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販售之「愛爾康全方位潤澤保春液」(衛署醫器輸字第018270號),涉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規定一案,請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案內產品請配 合回收事宜,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5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130666700號
 
 

 

  主旨:有關瑞士商愛爾康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販售之「愛爾康全方位潤澤保春液」(衛署醫器輸字第018270號),涉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規定一案,請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案內產品請配 合回收事宜,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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