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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販賣含可待因及鴉片成分之複方非管制藥品製劑時,請貴公會惠予轉知所屬會員,須注意民眾購買量之合理性,詳如說明,請查照。

發表於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17日
   發文字號:FDA管字第1131800029號
 
 

 

  主旨:販賣含可待因及鴉片成分之複方非管制藥品製劑時,請貴公會惠予轉知所屬會員,須注意民眾購買量之合理性,詳如說明,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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