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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有關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申報醫療服務點數之暫付及核定每點金額計算方式暫予調整案,自112年6月15日起適用,詳如說明,請查照。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2日
   發文字號:健保醫字第1120110020號
 
 

 

  主旨:有關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申報醫療服務點數之暫付及核定每點金額計算方式暫予調整案,自112年6月15日起適用,詳如說明,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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