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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下稱指揮中心)為因應本 (112)年5月1日起防疫降階,同步調整「公費COVID-19治療用口服抗病毒藥物領用方案」及相關措施,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5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疾字第1120808488號
 
 

 

  主旨: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下稱指揮中心)為因應本 (112)年5月1日起防疫降階,同步調整「公費COVID-19治療用口服抗病毒藥物領用方案」及相關措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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