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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糖漿年銷15億 警語藏盒內民眾霧沙沙


資料來源:中時健康網
記者:楊格非
日期:99年01月29日


        你常喝感冒糖漿嗎?據統計,台灣感冒糖漿市場相當龐大,每年銷售額約15億元,如以每瓶單價20元計算,國人每天至少喝掉21萬瓶。不過,消基會調查發現,9成感冒糖漿的警語標示印製在內盒,民眾可能長期飲用會有恐怖後遺症。

  消基會日前抽查了市售10種感冒糖漿,結果發現,其中9種藥品的警語標示,居然是印製在內盒,從外包裝上,根本看不出來任何警語。

  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指出,許多國人腎臟功能不好,洗腎機率偏高,這與長期飲用感冒糖漿有關。研究發現,長期且過量飲用,容易造成肝、腎衰竭及低血鉀等問題。衛生署機關應該正視這個問題的嚴重性,加強規範與稽核。

  根據藥事法第75條規定,感冒糖漿屬於指示藥品,必須清楚標示服用警語及其他注意事項。不過,這次抽檢報告卻發現,「舒可感冒糖漿」未標示副作用禁忌及注意事項。

  其他9種的感冒糖漿雖標示了警語,但都印製在內盒,民眾根本無法清楚辨識。一旦心臟病、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長期過量飲用,恐將造成嗜睡、血糖過高、意識不清。

  對此,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解釋,依據藥事法第75條規定,藥品的標籤、仿單或外盒都應完整標示,但受限於藥品外盒包裝體積及版面有限,無法於外盒上完整呈現,因此,廠商可視情況選擇於藥品標籤、仿單或外盒中刊載。

  衛生署早在96年1月16日發函至藥業公會,針對藥品仿單內容僅刊印於外盒內側的市售產品,在販賣時,應另補附單張方式的仿單。

  為了讓綜合感冒劑的說明標示更加明確完善,食品藥物管理局於今年委託專業團體,蒐集研議目前歐美日等先進國家對於綜合感冒劑的警語及注意事項最新規定,重新評估市售綜合感冒劑標示,以保障消費者用藥安全。

  在此之前,消費者在購買相關成藥時,如果使用上有疑慮,最好主動詢問醫藥專業人員,以獲得完整之用藥資訊。至於標籤、仿單或外盒標示不符藥事法規定,業者將被處以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