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公文】有關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市自112年5月1日起,長期照顧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補助採全面特約制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發表於
   發文機關: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3月28日
   發文字號:北市社障字第11230584602號
 
   
 

 

主旨:有關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市自112年5月1日起,長期照顧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補助採全面特約制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衛生福利部112年1月3日衛部顧字第111963212號函辦理。
二、臺北市市現行長期顧輔具及居家無礙環境改善補助(以下稱長照輔具補助)流程採雙軌制、民眾自每請款或特約廠商商代償墊付擇一,惟配合中央政策函示,本市將自112年5月1日起採全面特約制度(含代償墊付),各縣市政府應於112年4月底前完成全面特約制。
三、為保障各輔具相關廠商之權益,擬請貴單位協助轉知,自112年5月1日起,非與政府簽約為長照特約單位,不得提供長照輔具補助,若有簽約成為長照特約單位之需求 ,可至本局官網/身心障礙者服務/輔具補助及服務/臺北 市身心障礙者暨長期照顧輔具特約服務專區(https://reurl.cc/xlp7y4)下載應備文件,填寫完畢後親送或郵寄至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1樓,若有相關疑問,歡迎逕洽本局身心障礙者福利科輔具小組,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分機1546、1548、1549、1554、 1560。

 
相關公文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