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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為使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達到最大治療效益,請貴院所依循Paxlovid及Molnupiravir開立原則辦理,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2月06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疾字第1120162419號
 
   
 

 

  主旨:為使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達到最大治療效益,請貴院所依循Paxlovid及Molnupiravir開立原則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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