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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為落實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管理,請貴院所/藥局依循「智慧防疫物資管理系統(以下稱SMIS)」操作方式,落實於24小時內登錄異動庫存,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1月13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120054330號
 
   
 

 

  主旨:為落實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管理,請貴院所/藥局依循「智慧防疫物資管理系統(以下稱SMIS)」操作方式,落實於24小時內登錄異動庫存,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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