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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1年11月14日以衛部保字第1110143520號令修正發布,自111年12月1日生效,茲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發表於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14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10143520C號
 
   
 

 

  主旨: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1年11月14日以衛部保字第1110143520號令修正發布,自111年12月1日生效,茲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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