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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有關貴公司主動回收藥品「痰止膠囊300毫克(衛部藥製字第060104號)」(批號E071001、E071003、E071004、 E071005、E071006、E071007)一案,請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發表於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01日
   發文字號:FDA藥字第1111411662號
 
   
 

 

  主旨:有關貴公司主動回收藥品「痰止膠囊300毫克(衛部藥製字第060104號)」(批號E071001、E071003、E071004、 E071005、E071006、E071007)一案,請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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