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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及配合防疫政策需要,有關執行本署相關計畫需修習學分之證書效期,111年屆期未及辦理更新者,得予展延如說明,復請查照。

發表於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8月12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10760837號
 
   
 

 

  主旨: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及配合防疫政策需要,有關執行本署相關計畫需修習學分之證書效期,111年屆期未及辦理更新者,得予展延如說明,復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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