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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貴公司(芝研化粧品股份有限公司)販售之「無痕緊實眼膜SPA TREATMENT EYE SHEET MASK(有效期限:2023.07)」化粧品含有禁用成分,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之規定,請貴公司文到次日起1個月內完成回收作業,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7月14日
   發文字號:新北府衛食字第1111271607號
 
   
 

 

  主旨:貴公司(芝研化粧品股份有限公司)販售之「無痕緊實眼膜SPA TREATMENT EYE SHEET MASK(有效期限:2023.07)」化粧品含有禁用成分,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之規定,請貴公司文到次日起1個月內完成回收作業,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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