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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貴公司回收藥品「口樂漱口液0.12%(衛部成製字第016842號)」(批號:2270301、2270002、2271501、 2271902、2272101、2272102、2272103、2272104)乙案,請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發表於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7月11日
   發文字號:FDA品字第1111104405號
 
   
 

 

  主旨:貴公司回收藥品「口樂漱口液0.12%(衛部成製字第016842號)」(批號:2270301、2270002、2271501、 2271902、2272101、2272102、2272103、2272104)乙案,請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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