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重要通知】【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函文】

   消息來源: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日期:111年07月15日
 
   

!!!重要通知!!!
【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函文】

一、為確實掌握公費COVID-19治療用口服抗病毒藥物使用情形,請轉知所屬會員於`111年7月20日前` ,依「口服抗病毒藥物自我查核結果紀錄表」(附件1)完成自我評核,並至Google表單填報評核結果(https://reurl.cc/VDOzq6)。

二、各縣市衛生局將於本年8月24日前,依「口服抗病毒藥物實地查核表」(附件2)完成轄區存放口服抗病毒藥物之醫院、診所(含衛生所)、藥局至少各5%家數之實地查核作業。

三、機構查有不符合項目,各縣市衛生局可視情節之輕重進行後續追蹤輔導,必要時可取消其口服抗病毒藥物配賦點/存放點資格,如涉有違反醫療相關法令規定者,由相關單位依權管法令予以處罰或處分。

相關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