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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重申本保險健保用藥治療鈣及維生素A,D缺乏症藥品之成分訂有藥品給付規定,應依照維生素及營養劑之給付規定用藥,請轉知所屬會員或特約醫事服務機構,請查照。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6月16日
   發文字號:健保審字第1110670697號
 
   
 

 

  主旨:重申本保險健保用藥治療鈣及維生素A,D缺乏症藥品之成分訂有藥品給付規定,應依照維生素及營養劑之給付規定用藥,請轉知所屬會員或特約醫事服務機構,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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