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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為落實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管理,請督導轄區存放抗病毒藥品之機構與所屬會員確實於「智慧防疫物資管理資訊系統(SMIS)」登錄藥品移撥及領用情形,請查照。

發表於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5月27日
   發文字號:肺中指字第1113800271號
 
   
 

 

  主旨:為落實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管理,請督導轄區存放抗病毒藥品之機構與所屬會員確實於「智慧防疫物資管理資訊系統(SMIS)」登錄藥品移撥及領用情形,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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