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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藥師應依規定申請報備支援,以避免受罰

   訊息來源:新北藥師公會
   日期:111年03月23日
 
   

 

 

 

敬愛的會員,您好!

有關藥師支援報備,請依藥師法第11條規定,支援報備需事前申請核准,相關配合事項如下:

1、倘為突發事件(如:系統異常),請於當日先電話或mail通知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承辦人員,並於3天內完成核備申請。
承辦人:詹小姐
電話:02-2257-7155 分機 2335
Mail:AS5562@ntpc.gov.tw

2、如為事前預先排訂,請依法完成事前核備,違者將依藥師法處辦。

報備支援系統:https://ma.mohw.gov.tw/maportal/
藥事人員申請「報備支援」系統使用教學及Q&A:http://tcpa.taiwan-pharma.org.tw/node/22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