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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本院接受各醫療院所薦送具「臨床醫事人員培訓計畫」訓練資格之受訓人員至本院代訓,詳如說明段,請惠予公告並轉知各職類教學承辦人員,請查照。

   發文機關:佛教慈濟醫療團體法人大林慈濟醫院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1月10日
   發文字號:慈醫大林文字第1100001820號
 
   
 

 

  主旨:本院接受各醫療院所薦送具「臨床醫事人員培訓計畫」訓練資格之受訓人員至本院代訓,詳如說明段,請惠予公告並轉知各職類教學承辦人員,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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