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公文】為穩定藥品專案輸入或專案製造供應秩序,本署業於109年4月10日訂定「藥品專案輸入或專案製造通報及審查作業試辦方案」,將延長試辦期間至111年4月10日,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發表於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4月19日
   發文字號:FDA藥字第1101402772號
 
   
 

 

  主旨:為穩定藥品專案輸入或專案製造供應秩序,本署業於109年4月10日訂定「藥品專案輸入或專案製造通報及審查作業試辦方案」,將延長試辦期間至111年4月10日,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相關公文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