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愛的會員,您好:
轉知[全聯會12/30公告]食藥署通知訊息如下:
提供舊制雙鋼印口罩回收作業規劃如附件 1、請藥局與衛生所(健康中心)於 110年 1月 20日前完成舊制口罩 (含 成人、兒童、瑕疵口罩 )之盤點與統計。 2、請藥局與衛生所(健康中心)將舊制雙鋼印成人、兒童、瑕疵口罩分別標示 、分別裝袋/箱打包。倘各別數量不足以裝箱者,請用 A4大小之信封袋裝好。 3、後續由中華郵政進行回收,預計回收日期為 110年 1月 21日之後,確切時間另行通知 。
新北市藥師公會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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