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公文】有關福星蔘藥行販售之「柴胡(三等)」(批號:TRG015001,有效日期:111年2月3日)中藥材回收一案,請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案內批號產品請立即下架勿再販售與使用,並儘速配合回收事宜,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9月17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091778904號
 
   
 

 

  主旨:有關福星蔘藥行販售之「柴胡(三等)」(批號:TRG015001,有效日期:111年2月3日)中藥材回收一案,請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案內批號產品請立即下架勿再販售與使用,並儘速配合回收事宜,請查照。

 

相關公文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