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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有關109年大腸癌防治計畫─提供藥事及檢驗所機構轉介費用及中低、低收入戶、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者無痛大腸鏡費用,請依限於109年11月20日前核銷完畢,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1月21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健字第1082145250號
 
   
 

 

  主旨:有關109年大腸癌防治計畫─提供藥事及檢驗所機構轉介費用及中低、低收入戶、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者無痛大腸鏡費用,請依限於109年11月20日前核銷完畢,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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