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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有關善維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之「善鼻洗鼻鹽」醫療器材回收一案,如有案內產品請勿再使用,並儘速配合回收事宜,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2月03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072266502號
 
   
 

 

  主旨:有關善維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之「善鼻洗鼻鹽」醫療器材回收一案,如有案內產品請勿再使用,並儘速配合回收事宜,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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