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公文】藥師交付藥品應遵守藥師法及藥事法規定,惠請貴公會協助轉知所屬會員配合辦理,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1月29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072266838號
 
   
 

 

  主旨:藥師交付藥品應遵守藥師法及藥事法規定,惠請貴公會協助轉知所屬會員配合辦理,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相關公文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