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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西藥優良運銷準則之施行項目及時程」,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7年9月11日以衛授食字第1071104588號公告訂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發表於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09月11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71104594號
 
   
 

 

  主旨:「西藥優良運銷準則之施行項目及時程」,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7年9月11日以衛授食字第1071104588號公告訂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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