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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有關「三生盟國際事業有限公司」販售之「辣薄荷精油(出廠日期:09.2016)」化粧品,檢出「Toluene 0.0008%禁用成分,且外包裝未完整標示「全成分」、未明確刊載「用法」,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及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為保護消費者權益,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案內產品請立即下架勿再陳列販售,並儘速配合回收作業,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08月23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071575204號
 
   
 

 

  主旨:有關「三生盟國際事業有限公司」販售之「辣薄荷精油(出廠日期:09.2016)」化粧品,檢出「Toluene 0.0008%禁用成分,且外包裝未完整標示「全成分」、未明確刊載「用法」,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及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為保護消費者權益,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案內產品請立即下架勿再陳列販售,並儘速配合回收作業,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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