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日期:107年09月08日〈星期六〉08:30-12:00
二、主辦機關:新北市藥師公會
三、上課地點:新北市藥師公會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46號8樓)
四、報名時間:107年08月13日(一)下午13:30開放報名,額滿請看網站公告
五、費 用:
(一)會員免費(需繳清107年度常年會費)
(二)非本會會員需先繳納報名費$400元整
六、報名條件:
(一)本會會員(需繳清107年度常年會費)
(二)非本會會員於8/21 (星期二)10:00開放報名
(1)請務必來電確認,以便完成報名程序
(2)需先繳交報名費$400元整 (繳費方式如下)
※【重要提醒】本次課程將不提供紙本講義
七、報名及繳費方式:
(一)線上報名(110名):於全聯會平台線上報名(須先登入藥師個人帳號),如有任何異動請來電告知。
(二)傳真報名(10名):一張報名表僅限報名一位,恕不受理現場/電話/e-mail報名,傳真完畢請務必來電確認,以便完成報名程序,方才視同報名成功。
(三)轉帳或ATM匯款(帳號資訊如下)
銀行名稱:玉山銀行(808)
分行名稱:二重分行
帳戶名稱:新北市藥師公會
帳號:0945-940-019996
※請勿使用無摺匯款,以便會計核對及確認,匯款完成後,請務必來電,以利帳務核對及開立收據。請於公告學員名單後至9/5(三)中午12:00前完成繳費,若未於期限內繳納視同取消報名。公告學員名單後即不受理申請退費
※注意事項:
一、備有茶水,為響應環保,本會自六月份起,一律不提供紙杯,請學員自備環保杯、筷。
二、為保持上課場所空氣品質,空調冷暖感受不一,請自行攜帶保暖衣物。
三、為避免影響上課品質及他人上課權益,上課期間請勿使用手機或大聲喧嘩。
四、交通、停車請自理(交通指引)
五、請注意簽到、簽退時間並確實簽到,避免發放學分時造成困擾
六、本次繼續教育學分須完成全部課程方可授予,如有缺席者則全課程4學分皆不予以發給,敬請注意
七、自104年起,本會持續教育課程不發給紙本學分證明,請學員自行於107/09/24後至衛生福利部積分管理系統查詢。若查詢結果發現有登錄錯誤或異常,敬請於107/10/03前告知本會,逾期不再受理學分變更。
八、依據衛生福利部105年03月08日衛部醫字第1051660916號令廢止「藥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藥事人員繼續教育課程修習相關規定請參閱「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十三條:
醫事人員執業,應接受下列課程之繼續教育:
一、專業課程。
二、專業品質。
三、專業倫理。
四、專業相關法規。
醫事人員每六年應完成前項繼續教育課程之積分數如下:
一、物理治療生、職能治療生、醫事檢驗生、醫事放射士及牙體技術生:
(一)達七十二點。
(二)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繼續教育課程之積分數,合計至少七點,其中應包括感染管制及性別議題之課程;超過十四點者,以十四點計。
二、前款以外之醫事人員:
(一)達一百二十點。
(二)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繼續教育課程之積分數,合計至少十二點,其中應包括感染管制(至少一學分)及性別議題(至少一學分)之課程;超過二十四點者,以二十四點計。兼具醫師、中醫師、牙醫師多重醫師資格者變更資格申請執業登記時,對於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繼續教育課程積分,應予採認;對於第一項第一款性質相近之專業課程積分,得相互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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