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今日新聞
日期:99年01月25日
衛生署積極鼓勵民眾接種H1N1新流感疫苗,不過疫苗「安全性」、「有效性」卻屢遭質疑,一名自稱任職美國衛生及公共服務部(HHS),也參與新藥上市核准過程及上市後安全性追蹤的黃奕廷投書媒體,並依其專業提出5項關於疫苗的問題。
黃奕廷洋洋灑灑列了有關疫苗的5項專業問題,他指出,第一以比例推論,「台灣到目前為止注射500萬餘劑新流感疫苗,死亡人數30人;美國注射了近1億劑,死亡人數32人。美國接種人數為台灣20倍,死亡人數只多了2名,衛生署如何解釋?」
其次,關於國光疫苗藥證部份,他質疑「『衛署菌疫製字000113號』藥證,乃是2001年衛生署核發給由日本北里研究所製作、國光『分裝』的『季節性流感疫苗』的藥證;2009年國光『製作』的『H1N1新流感疫苗』卻借用這個2001年核發給北里的『季節流感疫苗』藥證,衛生署依據何在?」
第 三,他指出「美國的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就「既有藥證的季節性疫苗」,以『更換病毒株』的方式快速審核,因為這些廠牌過去的紀錄(track record)已經建立起安全性總則(safety profile)。」他進一步解釋,「『既有藥證的季節性疫』是針對有『產製』季節性流感疫苗藥廠;然而國光先前是『分裝』,不是『產製』。現在以受北里 委託的藥證,沿用FDA同一法規。」對此他質疑「既然沒有過去的『產製』紀錄,國光產製(不是分裝)流感疫苗的safety profile是什麼?為何准許國光用同樣的法規上市?」
第四,針對國光測試樣本他提出「美國對『沒有生產過的』疫苗,規定必須測試1150人,且這些人皆無嚴重不良反應,才能核准上市。推測國光適用的應該是這條規定,不是「病毒株改變」的規定。那麼,國光測試的樣本,為什麼只有475人?」
最後,對於「日本打完H1N1疫苗後的不良反應,100餘件判定後約一半與疫苗有關;厚生省因而決定進口國外疫苗,作1萬人的人體試驗,研究各不同製作方式疫苗的副作用。」他則問「國光的『師父』尚且需要進一步研究,『徒弟』的產品有沒有必要做進一步的分析、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