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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專案核定器官捐贈可指定捐贈五等姻親

發表於
   資料來源:今日新聞網
   記者:吳順永
   日期:101年06月25日
 
   

 

 

 

現行法令就有關「腦死指定器捐受贈對象」並無明確之規定,成大醫院一位器捐家屬,希望將腎臟指定捐贈給其姨丈,移植團隊專案報請衛生署核准,完成器官捐贈,包含其姨丈在內共有3名病人獲得重生,遺愛人間。

今年6月1日,一位年僅21歲年輕張姓病人因為意外造成頭部重挫而被送入成大醫院加護病房,經主治醫師診治病人昏迷指數3分,家屬瞭解到生命無法挽回後,於6月3日主動提出器官捐贈之想法。

移植團隊與家屬會談,家屬非常認同器官捐贈之理念,也願意幫病人散播大愛,將可用的器官捐贈給等待的病人,讓他們能有重生的機會,會談中亦知悉病人的姨丈是成大醫院腎臟移植等待者。

現行法令就有關「腦死指定器捐受贈對象」並無明確之規定,為了讓此一器捐美事的想法不至落空,且達成家屬圓夢的心意,成大醫院外科李伯璋教授(現任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董事長)建議移植團隊以專案報請衛生署核示。

考量到病人的生命徵象並不穩定,團隊於6月6日以最急件行文請示衛生署「腦死指定器捐五等姻親的可行性」,從法理情各層面,向衛生署爭取讓病人的腎臟可以指定捐贈親屬。

6月7日衛生署正式回函:「同意此專案申請」,李教授暨移植團隊成員非常振奮,該日病人完成器官捐贈,包含其姨丈在內共有3名病人獲得重生,術後恢復情形良好。

自民國94年國內完成第一例腦死指定器官捐贈給血親的案例,此次是國內第一例腦死指定器官捐贈給姻親的案例,有鑑於捐贈來源之珍貴性,未來將可以比照此案例模式,必有助於器官捐贈大愛增加,進而增加器官衰竭者獲得重生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