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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醬油標示規定草案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文:食品組
   日期:10月17日
 
   

 

 

 

發文日期:106年10月16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61301965號

主旨:第二次預告訂定「包裝醬油標示規定」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訂定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十款。

三、「包裝醬油標示規定」草案總說明及逐點說明如附件。

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政策參與平台-眾開講」網頁。

四、本規定預定自108年1月1日生效,以產品產製日期為準。

五、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61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341。
(四)傳真:(02)26531062。
(五)電子郵件:ab1964@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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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醬油標示規定草案預告
包裝醬油標示規定草案
包裝醬油標示規定草案總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