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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12歲病童恐不宜特拉嗎竇止痛藥

   資料來源:台灣新生報
   記者:連翊君記者
   日期:09月13日
 
   

 

 

 

近期國際上發布含「特拉嗎竇」(tramadol)成分止痛藥品用於兒童之臨床效益及呼吸系統不良反應相關訊息;食品藥物管理署昨(12)日宣布,建議含該成分藥品,應謹慎使用於未滿12歲兒童及特殊情形之病人。

食藥署藥品組科長王博譽表示,含tramadol成分止痛藥品,在國內約有31張藥品許可證,屬於處方用藥,民眾必須持處方箋才能在藥局買到。截至目前,國內並未接獲18歲以下兒童使用含該成分藥品發生嚴重呼吸系統不良反應之通報案例。

王博譽指出,為確保民眾用藥安全,評估後仍建議含該成分藥品應謹慎使用於下列情況:1.未滿12歲兒童。2.未滿18歲之扁桃腺及腺樣體切除術後止痛。3.對於肥胖患者或具有阻塞型睡眠呼吸中止症或嚴重肺部疾病等情形之病人。另女性用藥期間不建議哺乳,以避免對哺餵之嬰兒產生不良反應。

食藥署提醒醫師,開立處方時應審慎評估病人使用之臨床效益及風險,並確實告知病人及其照護者,應注意呼吸相關不良反應的徵兆,例如:呼吸緩慢或微弱、呼吸困難、呼吸聲嘈雜、意識混亂、異常嗜睡或癱軟等。

另外,我國已建立藥物安全資訊主動監控機制,並有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對於藥品安全有關訊息,隨時進行瞭解。提醒醫療人員及病患,若懷疑因使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時,請立即通報衛福部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02-2396-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