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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闢謠專區 - 藥品可以放冰箱保存嗎?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文:企劃及科技管理組
   日期:08月25日
 
   

 

 

 

解答:
聽說藥品放冰箱保存,因為低溫的關係可使藥品保存更久,這是真的嗎?

(1)  一般來說,大部份的口服藥錠(膠囊)、口服藥水、眼用藥水、外用藥膏及開封後的胰島素,皆建議室溫(15-30℃)保存即可,不需冰在冰箱保存;除非是強調需要冷藏的藥品,都會在藥品包裝上特別標示「需冷藏保存」或「請於2-8℃」存放,如:眼藥水氯絲菌素(Chloramphenicol)、前列素類(Latanoprost)、抗生素類藥水、未開封的胰島素…等。

(2)  部分藥品經冷藏後反而容易造成藥物溶解度改變,造成藥品沉澱析出影響其均勻性,甚至影響藥效;此外冰箱為相對濕度較高的環境,也易造成藥品潮解變質。

(3)  食藥署提醒,藥品保存的一般原則為「避光、避濕、避熱」,並依藥品說明書上的保存方式為準,最好存放在乾燥陰涼的密閉環境中。而需置於冰箱的藥品,需與食品區隔放置,以避免小孩誤食,並且不要擺在冰箱門邊,以免溫度不穩定而影響藥品安定性。

資料來源:
食藥署食藥闢謠專區
http://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id=13773&chk=e706f565-38cf-44d2-a907-6fc27d32e8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