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假期到了,不少民眾安排全家出遊度假行程,部分民眾有至外地或國外購買藥品回來給家人朋友當做伴手禮的習慣,小心!現在國外旅遊攜帶自用藥品必須留意限量,勿隨意購買誇大不實的藥品。民眾出國旅遊,攜帶或購買自用藥品時,必須事先清楚各國對攜帶藥品出入境規定,以免不慎違規受罰或被沒入銷毀,掃了旅遊興致。
自用藥品有限量 藥品販售恐觸法
網路賣家透過網路便利、低成本,刊登販售或代購國內、外藥品,類似行銷特性具有:低價位、來路不明、無藥物許可證字號等,其產品常來自於自行攜帶入境藥品、網路揪團購買、個體戶賣家等。衛生局呼籲民眾:切勿經由網路購買藥品,避免偽藥、禁藥的傷害,以保障家人健康。
如在國外購買中藥回國,應申請進口同意書,並遵守「自用藥品」限量規定,目前我國入境旅客攜帶自用中藥藥物限量,每種中藥材1公斤,不可超過12種,中藥製劑每種至多12瓶(盒),合計以不超過36瓶(盒)為限。帶回的藥品千萬不可販售。依藥事法規定,擅自輸入、製造或販售的藥品,違反者最高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
不買藥品饋贈親友 遇有非法藥品請檢舉
衛生福利部呼籲民眾,勿任意購買來路不明或誇大療效的藥品,也勿將藥品當成一般商品,任意購買使用或饋贈親友,海外旅遊也不購買非當地衛生主管機關核准的藥品。有病應找合格醫師,服用合法製藥廠所製造的藥品。不購買非醫療場所及來源不明的藥品,遇有非法來源的藥品,也請檢具相關販售來源資料,向地方衛生主管機關檢舉,全民共同打擊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