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掛羊頭賣狗肉!? 香帥洋服2次查獲販售菸品予未滿18歲青少年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文:健康管理科
   日期:06月29日
 
   

 

 

 

截至今年5月底,新北市衛生局2次查獲新北市瑞芳區「香帥洋服」,及第4次查獲林口區文化三路「全家便利商店(直營店)」,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青少年,各裁罰新臺幣3萬及5萬元外,並提報本府「公共安全聯合稽查小組」,經公安小組拆除大隊到址查核,查獲位於瑞芳區的香帥洋服,涉及部分違建,經勸導後,店家表示檳榔攤及菸品部分已停止販售不再營業,公安小組已拍照列管並命其自行移除檳榔攤販售相關物品,若店家未配合移除相關器具,將列為優先拆除違建對象,新北市致力於守護青少年健康並杜絕違規販菸,對於違規供應菸品予未成年青少年之業者,決不寬貸!

衛生局指出,依菸害防制法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者,違者最高可處新臺幣5萬元以下罰鍰。新北市則以首次罰1萬、再犯3萬並提報由副市長侯友宜主持的公共安全聯合稽查小組會議,加強稽查消防、公安及違建,若3次則罰5萬且公布商家資料。執法不僅嚴格且雷厲風行,每年都有違規商家被拆除違建部分。

衛生局呼籲業者應強化第一線人員教育訓練,確認購買菸品者的年齡,切勿心存僥倖,只要遭查獲違法販售菸品給未成年,將從重裁處決不寬貸。

資料詳洽:健康管理科  林惠萍科長  電話:(02)2257-7155分機 1611

附件:1060628新北市衛生局查獲違規供應菸品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