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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過期奶油,遠東油脂停工

   資料來源:台灣新生報
   記者:連翊君記者
   日期:03月13日
 
   

 

 

 

遠東油脂疑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使用過期的無水奶油及乳瑪琳再製成品,食品藥物管理署昨(12)日表示,除了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已命該公司停工、油槽封存外,也要求儘速依食安法處辦,並通知四大超商及各大通路商依食安法並參照各衛生局所訂定期限完成下架作業。

食藥署說,截12日下午4時止,地方衛生局累計出動稽查人次為252人,下架產品約20公噸。因業者無法釐清製成產品批號,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立即封存疑似涉混摻過期油品之油槽,並命該公司擴大回收保存期限自本月8日至9月30日產品,也持續監督其回收情形。

食藥署表示,如將逾有效日期產品加工重製成其產品,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規定,依同法第44條可處6萬以上2億以下罰鍰,產品則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沒入銷毀。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記者連翊君/台北報導】近期社群軟體流傳「多數人吃的油是化學油」,食品藥物管理署表示,食用油脂是從含油量較高的動物或植物組織中,經過加工程序煉製而成,以確保貯藏期間使用的穩定性及安定性,並非以化學合成,國際亦無將經由精製而成的油稱為化學油。

食藥署指出,一般食用油脂製作需經「油脂抽取」及「油脂精製」兩部分。其中,油脂抽取分為壓榨法與萃取法。

壓榨法是將原料經精選、清洗、浸潤、去皮、破碎、加熱後,以壓榨機直接壓榨使油脂流出;萃取法則是將原料組織破碎壓成片狀,蒸煮加熱後,再以熱的溶劑進行批式或連續式的萃取,該萃取法之效率較高,萃取油脂較為完整。

油脂精製是經壓榨或萃取流程所取得的粗製油脂,外觀混濁,色澤較深,也會有不良氣味、口感及品質不佳等問題。油脂中的懸浮物、不純物、游離脂肪酸、色素及不良氣味的醛、酮等會加速油脂氧化反應使油脂劣變產生油耗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