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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業者2次違規供應菸品給未成年罰款、拆違建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文:健康管理科
   日期:01月20日
 
   

 

 

 

為了保護青少年身心健康,新北市結合各局處雷厲風行,嚴格查緝違規販菸給未滿18歲的業者,去年(105) 共查獲114件、裁處133萬5,000元罰鍰,其中有5家被提報到「公共安全聯合稽查小組」追查,發現涉及部分違建,全部責令拆除完畢,展現新北市杜絕違規販菸之決心。

衛生局指出,藉由優勢警力,去年查獲違規的114件中,以雜貨店43件最多,其次為便利商店41件(統一15件、全家15件、萊爾富11件)、檳榔攤19件、超市1件及朋友間相互提供10件。違規熱點前三名分別是三重、板橋及樹林。另外,全家及統一違規各超過3次,一共被開出18萬元罰單。

健康管理科長林惠萍表示,菸害防制法規定,供應菸品給未滿18歲者可處5萬元以下罰鍰。新北市首次罰1萬、再犯3萬,3次罰5萬並公布商家資料。若被查獲2次(含)以上,衛生局馬上提報由副市長侯友宜主持的「公共安全聯合稽查小組」追查是否尚有涉及消防、違建等公共安全法規,即刻發函限期改善或拆除,否則拆除大隊逕行進場拆除,決不寬貸。

林惠萍表示,新北市除嚴查重罰,也持續舉辦宣導座談, 105年度各局處共辦理拒絕販賣菸酒檳榔予未成年者宣導計53場次,呼籲業者切勿心存僥倖違法供應,否則不論經營規模大小,均予嚴懲。

資料詳洽:健康管理科 林惠萍科長 電話:(02)2257-7155分機 1611

附件:1060119新北市衛生局違規販菸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