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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次違規供應菸品給未成年,新北市拆超商違建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文:健康管理科
   日期:12月19日
 
   

 

 

 

新北市衛生局2次查獲統一超商蘆洲新義民門市,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青少年,除裁罰3萬外,並提報「公共安全聯合稽查小組」追查,發現該門市涉及部分違建,隨即發函限期於9日前自行拆除,否則拆除大隊擇日逕行進場拆除。9日,業者已自行將違建拆除完畢。衛生局強調,只要被抓到第二次,罰款並提報稽查消防、公安及違建,務必要杜絕業者違規販菸的行為。

衛生局指出,依菸害防制法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者,違者最高可處5萬元以下罰鍰。新北市則以首次罰1萬、再犯罰3萬並提報由副市長侯友宜主持的「公共安全聯合稽查小組」會議,加強稽查消防、公安及違建,若3次則罰5萬且公布商家資料。執法嚴格且雷厲風行,每年都有違規商家被拆除違建。

衛生局說明,今年迄今共開出111件罰單。6件為朋友間相互提供、18件檳榔攤、42件購自便利超商,其餘為雜貨店或食品商行、五金行等,共裁罰130萬5,000元。其中,統一超商位於蘆洲的新義民門市因第二次違規,經公共安全聯合稽查小組實地查核及鑑定涉及部分違建,遂通知限期於9日自行拆除。

衛生局強調,新北市除嚴查重罰,也持續舉辦宣導座談, 105年度截至11月底各局處共辦理拒絕販賣菸酒檳榔予未成年者宣導共計53場次,倘如仍有商家心存僥倖違法供應,不論經營規模大小,均予嚴懲,展現新北市守護青少年健康及杜絕違規販菸之決心。

資料詳洽:健康管理科科 林惠萍科長 電話:(02)2257-7155分機 1611

附件:1051216新北市衛生局查獲違規供應菸品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