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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第四條草案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文:食品組
   日期:12月02日
 
   

 

 

 

發文日期:105年12月1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51303150號

附件:「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第四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之pdf檔各1份

主旨: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第四條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八條第一項。

三、「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第四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刊載於本部網站(網址http://www.mohw.gov.tw),法令規章-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中之法規草案項下,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網址http://www.fda.gov.tw)之「公告資訊」下之「本署公告」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於公報隔日起60日內,至本部「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中之「法規草案」項下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機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61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8000轉7319
(四)傳真:(02)26531062
(五)電子郵件:tzuyi@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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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草案總說明
修正草案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