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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第二波油品中苯含量檢驗結果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文:區管理中心
   日期:10月03日
 
   

 

 

 

為維護國人健康,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持續監測市售油品,於今年(105年) 1-9月,共計抽驗302件食用油脂,檢驗重金屬、抗氧化劑、酸價、銅葉綠素等,抽驗結果均符合規定。

食藥署另於8月下旬迄今抽驗30件油品檢驗苯含量,其中8件檢驗結果:6件未檢出、其餘2件檢出2~2.9ppb。為解除民眾疑慮,食藥署週六、週日加班檢驗,目前尚有22件市售油品檢驗中,將儘快公布檢驗結果。另外將召開專家學者會議,就相關管理政策進行討論。

經查國際間對於食用油脂中苯含量背景值之分析結果,植物油約於150 ppb以下;本案檢驗油品中苯之含量,均仍於背景值範圍內。

由於苯極易揮發,故人體係以吸入形式(即:空氣中之污染)為主要暴露途徑,食品並非苯之主要暴露來源,故目前國際間(包括歐盟)均未針對食用油脂中之苯訂有限量標準。惟因苯可能自空氣中沉降至水體及土壤中,爰國際間僅有針對飲用水訂定苯之管制標準,世界衛生組織(WHO)訂為10 ppb、我國與美國相同,均訂為5 ppb。

苯為自然界中天然存在的化學物質,也可透過工業製造而來,為許多重要化學物質之原料,於工業上廣泛使用;工業製程之廢氣、菸煙及汽機車廢氣之排放所導致之空氣污染,為人體暴露苯之主要污染來源。由於苯沉降至水體或土壤後之分解速度緩慢,故食品原料可能因環境污染(空氣或水等)因素,導致含有微量苯,為無法避免之污染物質。苯非為我國准用之食品添加物,爰食品中檢出苯,仍應釐清其來源係為人為添加、交叉污染或來自環境污染之背景含量;如經查獲係來自人為添加,則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規定,將依法處辦。